低头、蹲下、越过闸门、然后快速离开。前年初的时候,有网友拍到上海地铁站内的逃票行为,引起很多人关注。事实上,运营两年多的杭州地铁,也遭遇了“逃票之痛”,有些乘客尾随在别人后面,然后快速走出闸门。
杭州地铁目前已经初步成网运营。未来5年内,还将建成2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南段、5号线一期以及6号线一期工程……因此,对杭州地铁运营的管理越来越细致是必须的。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修改对照表(征求意见稿一),昨起在市政府网(www.hangzhou.gov.cn)上征求意见。里面有一条修改条款提及,运营单位对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乘客,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并可加收五倍票款。乘客冒用他人证件或逃票,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这加收“五倍票款”和“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是最新增加的。修改意见稿里解释,主要是参考《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来对特意逃票行为作出惩罚性的加收票款。
举个例子,从打铁关站坐地铁到火车东站站,本来只要2元钱,但因为没有买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被发现的话,就要按火车东站站的最高票价6元来补交车票,同时再交5×6=30元的罚款,这样总共得交6+30=36元的票款,比2元钱足足多出34元。
更不划算的是,票务人员还会记录下逃票者的身份证等信息,交给杭州市个人征信系统,有了这个“污点”,今后找工作、贷款有可能都受影响。
除此外,这次征求意见稿里,还对此前已实施的《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的总则、运营管理、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法律责任这五个方面的具体条款,都做了不同程度的改动。有兴趣的话,你可登录杭州市政府网站互动平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