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杭州有望迎来全国首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2-28 09:44   

    从事网络交易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经营的,应向平台经营者提交自身的工商登记信息,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条件的自然人,需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交易,并提交身份证明等信息。

    随着网购投诉的快速增长,用立法约束的呼声一直不断。前段时间,有关杭州正在制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消息,也是广受热议。昨日,《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获得原则通过,有望在今年3·15前后正式出台。

    网络消费维权量一年翻一番

    最新3年,杭州的电子商务产业年增长率都在60%左右。据统计,目前我市从事网络交易的网站约29725家,从事网络交易服务的平台包括天猫、淘宝、一淘、聚划算等在内共48家,而通过交易平台从事网络交易的主体已超过900万家。去年,全市网络交易市场规模预计突破2万亿元。

    但另一方面,网络交易的监管也问题频发,首当其冲的是网络消费维权呈井喷增长趋势,投诉量基本上一年翻一番。截至2014年10月,已受理的网络消费申诉举报件数达到28651件,共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76件。

    基于此,《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列入去年政府立法计划。此次,办法(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将再作修改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正式出台后的管理办法,将是国内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

    网店要在主页公开营业执照

    网络交易是非见面交易,信息上的不对称容易导致贩假售假易、消费维权难。对此,办法(草案)明确,从事网络交易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经营的,应向平台经营者提交自身的工商登记信息,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条件的自然人,需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交易,并提交身份证明等信息。

    如同实体店一样,工商登记信息得“上墙”。对于网店,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在主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第三方平台还要统一建立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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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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