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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曙光 男,1977年出生,1999年进入建德法院工作,历任司法警察、书记员、执行员、助理审判员,现任审判员、梅城法庭庭长。2014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是杭州地区唯一获此荣誉者,全省仅四人。2014年4月被评为杭州市基层站所“十佳公务员”,是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荣誉者。
他是农民的儿子,出身贫寒,却始终对法律有一种“浪漫主义”情结;他一路苦学,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一名正直的法官。
他就是建德法院梅城法庭庭长黄曙光。他常说:“做人,骨头要硬,心肠要软,做法官更是如此!”
“要让当事人信任我”
黄曙光进入法院后,常年都在基层法庭工作,走巷串户去帮村民们解决矛盾纠纷是他常做的事。
四年前,应大妈在建房过程中,挖了部分山体,造成地基下沉,导致屋后何氏两兄弟家的祖坟坟面倒塌。
坟面倒塌后,何氏兄弟和应大妈就迁坟问题协调未果。于是两兄弟把应大妈母子告上了法庭。
经过九个月的走访和调解,黄曙光终于做通了两家人的思想工作。调解成功的第二天清晨五点,何氏兄弟就把祖先的遗骨迁到了新选的墓址,但原先墓址的地方留下了两个很深的洞口。掉落的泥土全部堆在应大妈家屋后。
应大妈心有余悸,直言自己胆小,抱着小孙子不敢回家。黄曙光宽慰她,“你放心,这个事情我会帮你解决的。”
黄曙光马上把何家大哥叫了过来,老何也很配合地听着,说到激动处,连忙摆摆手,黄曙光却笑呵呵地拍了拍老何的肩膀。
最终何氏兄弟同意将应大妈屋后掉落的泥土回填,应大妈也愿意支付全部补偿费用6000元。
在日积月累的法官生涯里,黄曙光领悟了调解的真谛,“就是要让当事人信任我。”特别是曾经在处理多起伤害纠纷时,他总能化干戈为玉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之中。
“我胆小但不怕事”
黄曙光对自己评价时总说:“从性格上来讲,我是属于比较胆小的人。但我胆小却不怕事,借用季羡林大师的一句话就是‘做人:心肠要软,骨头要硬’,用现在时髦的话叫要有担当。”
2014年4月1日,黄曙光在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时,遭遇暴力抗法。
被执行人一家事先准备了电锯、刀具和汽油瓶,特别是被执行人的女婿崔某煽动亲属趁机吵闹,冲击执行现场,并打开电锯挥舞,将防暴警用盾牌割去一角,同时致使一名法警受伤。
危急时刻,黄曙光冲在前面,多次劝说警告,要求崔某马上放下电锯,但崔某情绪激动,手持电锯边走边退,扬言准备采取更激烈的反抗方式。
为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黄曙光和其他干警果断出击,将崔某强行制服并带离现场,随后依法腾退了房屋,确保案件顺利执行。
案子执结后,黄曙光说,对于那些用蛮力、撂狠话,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作为法官就要“硬”,不能有任何畏惧。
事后,崔某也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一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