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真是要狠了心地治水了,稍有马虎,估计就要被纪委请去喝咖啡。”最近,杭州江干区一位街道负责治水的同志挺感叹。
今年,江干将实施河道清淤、截污纳管等治水项目102个,消除黑臭河道10条。为了保障治水任务有效完成,近日,江干区委九届65次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全市首个治水问责办法——《江干区“五水共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负有领导和管理职责的各街道、区直属各单位干部和工作人员是该办法的明确问责对象。
《办法》里明确,存在对“五水共治”工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对“五水共治”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拖拉,不能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督办仍无改进;河道沿岸新增违法建筑未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的;河道消除黑臭后,造成重新污染,被摘帽……等九类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都将给予处罚。轻则通报批评、诫勉、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重则责令辞职、解聘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