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办得怎么样?
请你来监督
2015年,杭州计划选任164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对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县(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进行监督。
《杭州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昨起开始网上听证,其中提到,人民监督员选任3月2日起开始报名。
根据《方案》(征求意见稿),人民监督员需要满足年满二十三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等条件。
同时,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选任,采用自荐报名和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3月2日至3月11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到市司法局或区、县(市)司法局自荐报名。
更多详情可登录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hangzhou.jcy.gov.cn)或市司法局网站(www.hzsf.gov.cn)查看。
市司法局将全面审查报名人员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对其进行考察。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将向社会公示,选任工作将于6月30日前完成。
成为人民监督员后,还要接受市司法局组织的初任培训,以及人民检察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其他专项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