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不能上路 看到一辆查处一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2-10 07:12   

交警部门强调,这种车不能上路!

违者15日以下拘留和扣车、罚款

杭州交警针对电动四轮(三轮)车的专项整治开展了一个多月,昨天上午10点,下城交警大队也特别在大队院子里展示了今年以来,下城大队辖区内查获的8辆“老年代步车”。

每辆车的功能虽然相近,但外形和生产厂家都不一样。简陋一点的,看着跟普通的三轮摩托差不多,只是外壳光鲜些,动力是电动;配置高端的则直逼轿车,其中最厉害的一辆长2.07米、宽1.31米、高1.5米,双排双座,车灯、仪表盘、方向盘都跟轿车的一模一样,甚至还装有内置的冷暖空调和仿真排挡。

因为是模仿轿车的,这辆车连油门都改成了踩踏式,简直就是部微缩版的电动轿车。据车主说,这辆车的售价也高达3万多元。

下城交警大队民警说,因为这类代步车不在国家工信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名录之内,交管部门也就不能给这类代步车登记上牌,所以它们根本就不能在道路上行驶。

据《杭州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驾驶依法不予登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做出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扣留车辆直至当事人提供合法购买车辆的证明。

“绍兴路路边有几家小店,去年在出售这种代步车。我们去嘉兴找过他们的厂家,厂家这边说得很明白,他们知道这种车不能上路,所以他们对外都管这种车叫‘厂区代步车’,主打的是大型工厂这类的销售渠道。而这些市区的卖家,是在打擦边球,一方面打着‘老年代步车’的旗号吸引老年人,一方面卖车的时候又不把实情说清楚。”

民警说,驾驶这种车上路,除了罚款扣车,一旦鉴定出属于机动车,驾驶人如是无证驾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将对无证驾驶的行为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到2000元罚款。

杭州交警在此特别提醒,今年起杭州主城区和周边县市,都启动了针对这类四轮(三轮)电动车的专项整治,交警部门将联合质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多部门联动,长效化管理,见一辆抓一辆,望广大市民引起重视,不要再驾驶这类车辆。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郑亿 通讯员 谢晓颖 陈凌丽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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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傍晚6点,萧山交警大队在萧山市心路、金惠路交叉口查到一辆装了完整“外壳”、长得跟Smart一样的四轮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