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导读:浙江省公安厅昨天召开了一场发布会,详细介绍了从2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的12条最新便民措施。便民措施包含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身份证补办等多个方面,不少措施还是全国首创,办理户籍业务真的方便了。
从今以后,你可以挑张美美的身份证照
拍身份证照可三选一,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昨天,浙江省公安厅召开了一场发布会,详细介绍了从2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的12条最新便民措施。而所有的内容,全都和身份证、户口等生活中息息相关的事情有关,并且都能够给我们带来实打实的便利。
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一番梳理。如果你有类似的需求,看看早报制作的这几张图,就知道该如何操作了。
和身份证有关的那些事
陈骁/制图
1、身份证照片多拍选优
从2月1日起,拍摄身份证照片时,对不满意的相片,可申请重拍,原则上以3次为限。
不过,着装、打扮应符合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规范要求,要求人像清晰,层次分明,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不着制式服装。
下一步,有条件的户籍窗口居民身份证相片拍摄点,还将逐步配置双屏显示设备,由现行的“被动、合格”拍摄模式过渡到“自主、满意”拍摄模式,更好地满足申领人对居民身份证证件相片的审美需求。
2、居民身份证省内就近补领便利
目前,我省每年大致有110万人丢失居民身份证,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给某些不在户籍地工作居住的人带来不便。
新措施中,需补领身份证的本省户籍申领人,可就近选择到户口所在地、工作地、居住地任一户籍派出所(携带户口本、驾照等有效证件)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书面委托他人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本项便民服务措施主要解决的是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人像、指纹等信息采集问题。
3、居民身份证省外补领便利
16周岁以上、在本省领取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未满两年,因证件丢失,申领人在省外、无法返回的,经当事人书面申请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可由受托人办理补领手续,不再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目前,我省户籍人口中常年在外省的大致有280余万人,这项便民措施就是为了方便这类人群而特别推出的。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短期去外省期间丢失证件,不适用本项便民服务措施。
4、居民身份证快递服务
2014年7月,我省在杭州、温州、台州、丽水4个市77个户籍窗口推出居民身份证快递服务,省去了申领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证过程,领证时间也缩短至受理后10个工作日左右。
这一政策,目前在全省铺开。申领人可以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由邮政速递公司办理居民身份证快递业务,邮寄费由申领人在证件到手后直接向邮政速递公司支付。公安机关不收取除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收到证件后,应当到就近派出所读卡,核验证件质量;换领身份证的,还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交回旧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快递居民身份证收件人的收件地址仅限于本省。
5、临时居民身份证审签与发放分离
此前,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人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相关手续,再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审核、签发和证件领取手续。
新措施中,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审签与发放分离,申领人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公安机关内部流转、审批后,可在派出所直接制作和发放证件。也就是说,只要审核通过,立等可取。
新闻链接:
同城迁户口只需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居民身份证可以在省内就近补领
和户口本有关的那些事
1、户口申报事项一地办理
不需要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符合政策规定、手续材料齐全的,业务相关地派出所(含办证中心,下同)当场办结。
需要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一地受理,内部流转,不再让群众转送材料。
2、户口迁移网上办理
设区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实行户口“网上迁移”。
迁移人也只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准予迁入后,就可以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无需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减少迁移人跨市区(县、市)的来回奔波。
下一步,在完成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后,我省还将逐步推行省内跨设区市的户口迁移网上办理,群众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会更加快捷方便。
3、制发集体户居民户口簿
经本人申请、设立集体户单位同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为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成员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
符合条件的集体户成员可以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集体户设立单位同意制发证明和无住房证明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本人的集体户居民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申领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核对信息后,为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集体户居民户口簿。
还有这些变化
你我都可能有用
1、预约上门
有办理户口申报事项和居民身份证需要的孤寡老人、长期卧床病人等行动不便群众,无法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委托居住地派出所提供预约登记、上门办理等特殊便利服务。
2、短信、电话提醒
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口事项审批(核准)结果或者收到制作完成的居民身份证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申请人。
3、户籍窗口预约、错时
大中城市城区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照常受理户籍事项,城镇和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实行预约受理。根据群众办理业务需要,派出所可实行户籍窗口A、B岗轮班工作制或者错时服务制,工作日中午安排值守。
这将进一步减少群众等待业务办理的时间。同时,同一设区市市区、县(市、区)范围内的户籍窗口作息时间将相对统一。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户籍管理涉及社会公共事务和多项政府管理,一些地方在办理户口申报事项时擅自增设附加条件,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侵害了公民合法正当权益。
比如,我省一些地区在办理出生登记时,擅自增设再生育证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社会抚养费收据等附加条件,致使部分婴儿不能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群众反响较大。
因此,根据公安部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集中向社会公布了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联系方式。
对接到的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实行逐一登记建档,逐一组织核查,并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办理结果。
在这里,省公安厅已在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布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户口和居民身份证问题咨询、举报联系方式,有需要的群众可以到该网站查询相关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