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省市纪委再念“紧箍咒”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1-15 07:04   

春节将至,省市纪委再念“紧箍咒”

春节将至,亲朋走动、聚会增多。这个时候,党员干部必须更加提高警惕,千万别踩了纪律红线。这个时候,杭州市纪委也要再念念“紧箍咒”,给大家提个醒:那些想借春节趁机捞上一把的党员领导干部,切勿心存侥幸。

钱江晚报记者获悉,2015年元旦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

紧接着,浙江省纪委监察厅也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纪委表示,对于顶风违纪者,不但要严查,对违纪典型案例还要进行通报。

那么,哪些纪律是节假日的高危触点?今年,中央、浙江省和杭州市在纪律要求方面又有什么新规?咱们照着这张图一一来看——

十个“严禁”两条“注意”不能犯突击花钱要禁,公款买年货也不行

根据中办、国办《通知》,十条有关廉洁自律等方面纪律是不得触犯的(见图)。

另外还有两条财经纪律必须注意: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省纪委监察厅的《通知》,重申了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六个严禁”“远离酒局牌局”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纪律。其主要内容包括了两个“遵守”、六个“严禁”(见图)。

需要遵守的是:

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劝党员干部一句

最好远离酒局牌局

杭州市纪委表示,根据相关精神和通知,党员干部最好远离酒局牌局——

一律不准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大吃大喝;

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准提供各类烟酒;

同城一律不准安排公务用餐;

参加私人聚会(休闲娱乐活动)和自费餐叙应注意形象,不能失态,不劝酒、不醉酒、不酗酒,更不得酒后驾车、酒后滋事;

参加休闲娱乐活动要区分场合,把握分寸,注意形象,不得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进高消费娱乐、健身场所,严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

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参与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徐建国/文 梁津铭/制图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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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亲朋走动、聚会增多。这个时候,党员干部必须更加提高警惕,千万别踩了纪律红线。这个时候,杭州市纪委也要再念念“紧箍咒”,给大家提个醒:那些想借春节趁机捞上一把的党员领导干部,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