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记者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5年1月7日,杭州市检察院对杭州“7·5”公交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以放火罪提起公诉。
杭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包来旭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在城市繁华地段、人员众多的公交车上放火,致二十人重伤、五人轻伤、五人轻微伤,并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包来旭现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