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销的龙井茶 还能姓“狮峰”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1-06 07:02   

    法院:

    狮峰龙井表明产地

    不宜被某个企业独占

    一审时,杭州滨江法院一家家走访过龙井村的茶农、茶商,基本认可了“狮峰龙井表明产地和来源”的说法。

    法院审查认为,狮峰龙井的说法历史上已有之,并形成了一定的含义,所以被告用“狮峰龙井”或“狮峰西湖龙井”文字的行为,出于善意,是用以表明销售的茶叶的产地和品种来源,并无不当。

    “狮峰与龙井茶的联系,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茶农茶商都有权正当使用,用于描述茶叶的产地来源,不宜由某一个企业独占,否则将排除和限制正当的市场竞争。”另外,杭州狮峰茶叶公司产品本身也有一定美誉度,不存在攀附名牌的主观故意。

    滨江法院由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后浙江茶叶集团上诉到杭州中院,目前,二审的判决结果也出来了,维持原判。

    滨江法院民三庭的叶庭长说,这个案子关注度很高,不仅关系到两家茶叶公司的商业经营活动,还牵涉到当地茶农茶商的自产自销行为。如果简单地以商标权应受到保护为由,而不允许当地茶农茶商,使用或是限制使用“狮峰”的字样和图标等,势必会对龙井茶产业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方力 通讯员 滨法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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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各位读者有没有印象,去杭州西湖龙井村喝茶,家家户户的茶农门口,都打着“狮峰龙井”的招牌。老茶客都知道,狮峰龙井的品质,号称龙井茶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