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昨日召开十届四十四次主席会议,专题传达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杭法十条”,并研究部署2015年1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市政协主席叶明在会上说,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对政协履职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运用好政协的建议权、监督权、议政权、献策权,积极履职尽责,为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凝聚共识、作出贡献。
具体来说,要紧紧围绕重要地方法规的制定修改开展民主协商,利用提案、大会发言、调研视察报告等形式,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推动有关重大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重点就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构建信用杭州体系等开展监督建言;要充分发挥建言资政作用,重点围绕健全“一号工程”推进机制、城市“四治”长效机制等方面,每年选一些重要课题开展专题调研,积极议政建言、献计出力;要充分发挥协调关系作用,反映基层群众诉求,协助党委政府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等工作,凝聚社会正能量,同时积极开展宣传。
同时,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还要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贯穿到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到协商议政、建言献策、开展监督于法有据,合乎法治精神,以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行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