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海关今年10月1日起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后,昨天,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杭州签署了《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合作备忘录》。接下来,合作备忘录,将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预计于明年初正式实施。
凭产地通关单可直接办理通关
根据合作备忘录,除了一些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外,长三角区域内采取直通放行模式的出口货物,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而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在口岸二次申报,并按一定比例接受口岸查验。
同时,采取直通放行的进口货物,进口企业也可自行选择进境口岸或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查验、放行手续。
比如一家杭州的企业,要通过上海口岸出口,按原来模式,需要在杭州检验检疫局出具换证凭单或电子转单,再到上海检验检疫局换成通关单,通关单换到后才能去上海报关。
而按直通放行模式,企业可以在杭州检验检疫局出具通关,然后直接去上海海关报关,大大节省了成本。简单地说,就是把过去口岸、内地两个环节变为一个环节,真正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通检效率大大提高。
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于洋说,“从浙江检验检疫统计数据来看,浙江局辖区出口60%是从上海口岸出去的,30%是从宁波口岸出去的,剩下10%从浙江局辖区口岸出去的。过去企业在报关报检和异地通关等方面面临着来回奔波、审批环节多等诸多问题,而长三角海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的实现将有效解决此类问题。长三角地区现已具备良好的区域合作基础,并且在铁路、公路以及海路运输方面已经具备了良好的联动性,进出境检验检疫一体化实施后,长三角的贸易联动将更为便捷。”
企业可节省20%-30%的通关成本
根据估算,企业每一批出口商品以直通放行方式办理通关手续,可为企业节省通关成本20%-30%,降低物流成本20%-30%。
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行直通放行后,该公司黄酒的出口时间可缩短2-3天,船期不再是担心的问题,每年可以为企业节省近20万元。同时,还可以企业赢得了较为宽松的生产时间,也有利于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控制。
浙江检验检疫局通关业务处负责人宋海龙告诉记者,“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正式实施后,五检如同一检,这将大大提速浙江外贸进出口的通关速度和便捷程度。有了这样好的软环境,不排除原本在其他口岸进出的业务,因为通关环境不如长三角,而转移到长三角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