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构、民族政策、公民权利……
浙江人对宪法的方方面面都很关心
那么,这些讨论意见都是些什么内容呢?对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最基层的人民都关心什么问题呢?又有多少最终被写进了五四宪法中呢?我们在浙江省档案局查到了一份当年浙江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的总结报告,它详细记录了层层上报上来的民众意见。
比如,在国家机构问题上,有人提出,各级检察署的权力太大,建议各级检察长应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受其约束;
民族政策问题,也是当时很多人所关注的。宪法草案第三条第三款原来是这么规定的:“各民族都有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自由。”有人就建议,不仅应规定各民族都有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而且还应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所以建议改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的自由。”最终,第三款被改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宪法不仅规定了国家的权力,也赋予了公民许多权利,而这些也是普通人最关注的。这份报告留下了这样的记载:有些人对公民的民主权利很满意,但对于确切实行缺乏信心;还有的要求规定公民的养老金、义务教育并逐步实施按劳取酬的原则。
“当年,为了发动全民参与这部宪法草案的讨论,浙江是花了大力气的,不停总结经验,座谈会、编黑板报、典型发言、讲故事,采用很多生动有效的形式。”韩李敏说,这个过程很重要的一个意义是培养了全民的宪法意识,让民众对宪法的基本内容有了初步的理解,比如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了依法办事的观念等。时至今日,法治、民主、公正已被很多人熟知,并且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这些在60年前的“五四宪法”中就已开始体现。
从6月到9月,三个月的时间,浙江有801万人参与了宪法草案讨论,占到全省选民人数的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