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有20条人行横道装上电子眼
今年9月以来,杭州市区连续发生的几起因机动车辆未在人行横道前礼让,而导致的流血事故,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关注。
11月3日上午10点,东新路596号旁的人行横道上,孙大伯和老伴带着2岁的孙女由东向西过马路。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没有停下,当场把三人撞倒在地。
人行横道前礼让,已成为杭州公交闻名全国的一项举措。其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不礼让,本身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杭州市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人行横道前不停车礼让,一旦查实,面临的就是1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
杭州目前已经有6条人行横道线,安装并启用了“电子眼”装置,对人行横道前不礼让的行为,进行24小时抓拍。
这6条人行横道,分布在体育场路市政协前、环城北路与武林广场东跑道交叉口、上塘路朝晖五区前、天目山路万塘路口、上塘路假山路口新青年广场前、上塘路杭州整形医院前。
另外,据交警部门介绍,至昨天,除了上面这6条已经投入使用电子眼,杭州市区又在另外20条人行横道线旁(包括环城北路市政府大门前、体育场路大树路交叉口、环城西路庆春路交叉口等等),加装了同样的抓拍设备,不过具体启用时间还待定。
民警说,为防止行人和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互相让行”,出现误判,电子眼抓拍下的不礼让行为,还会经过后台的人工分析,然后最终确定。如驾驶员对认定结果有疑问,可向属地交警大队,或杭州交警支队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