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杭州市“黄标车”总数为7万余辆,仅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3%左右,但其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全市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一。
从今天起到12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环保局将联合开展“黄标车”和“无标车”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覆盖整个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之内区域,整治重点为各类违法驶入禁行路段的“黄标车”、“无标车”(即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过期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车辆。
“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黄标车”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对空气污染贡献大。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俗称国十条),到2015年,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而在浙江,2015年底前要全面淘汰“黄标车”。
对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的“黄标车”或者“无标车”,由公安局交警局按照违反限制通行规定进行现场处罚。对现场执法抽测超标的车辆,由环保执法人员开具限期整治通知单,公安交警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其复检合格。
据了解,交警部门已将“黄标车”信息纳入公安交警重点车辆查控系统,利用全市560多个电子警察抓拍违规车辆,通过车架识别系统和环保数据库进行比对,对非现场执法车辆拍照取证后由交警部门按照违反限制通行规定进行处罚。今年1至10月份,通过电子执法系统处罚违法行驶“黄标车”和“无标车”5万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