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经济适用房本月底起也可以上市交易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11-14 07:40   

继去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之后,萧山区的经济适用住房本月底起也可以上市交易或者回购了。

近日,萧山区出台《关于规范杭州市萧山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萧山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包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5年,并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可采用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该住房。

《意见》中规定,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比例的分界点为2008年8月14日。

在此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其经济适用住房享受面积部分,需计缴的土地出让金,为当时公布的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之间的差价。

在此之后的,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除了上市交易之外,《意见》中还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未满5年,但确需转让的,可向区房地产管理处申请回购。

除此之外,《意见》施行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应由区房地产管理处按规定回购;满5年后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可按规定回购,或由购房人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回购价格根据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并结合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折旧按每年2%计算,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时起至回购时止。

截至目前,萧山已累计推出的经济适用房房源已惠及3229户家庭,在建的房源还有近600套。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张凡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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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之后,萧山区的经济适用住房本月底起也可以上市交易或者回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