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极重污染时重点排放企业削减30%电量 我市84家工业企业将受限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11-14 06:26   

    这几天,北京的“APEC蓝”受到人们的热议。万里晴空的好天气提醒人们,只要下定决心、采取措施、联防共治,雾霾是可以治理的。

    近日,杭州市也出台了一个方案,要在大气重污染期间对工业企业的产能加以限制,给排放戴上“紧箍”。

    记者从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这份名为《杭州市大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产能限制应急行动方案》的文件提出,今后,遇到重污染天气,根据预警分级,杭州要启动相应的工业企业产能限制应急行动方案,以控制日用(发)电量来限制产能。

    根据上述《行动方案》,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Ⅰ级预警为最高级别。衡量的指标就是空气质量指数AQI。

    具体而言,当杭州市区未来2天空气质量指数AQI分别在201-300之间、301-450之间时,要启动Ⅲ级、Ⅱ级预警;而未来1天空气质量为极重污染,即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451以上时,就要启动Ⅰ级(红色)预警。

    在遇到大气重污染时,产能限制控制的主要对象为:电力、钢铁、化工、水泥、有色金属、纺织印染、造纸等行业的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

    当出现大气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时,各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将削减20%的日用(发)电量。

    而出现大气重污染天气Ⅰ级预警时,上述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必须削减30%的日用(发)电量。

    据介绍,今年,全市范围一共有84家企业被列为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名单。市环保部门将视情加以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其中,对火电、供热企业以日上网供电量为主要削减指标;对钢铁、化工、水泥、有色金属等企业,以日使用网供电量为主要削减指标。

    市节能办表示,《行动方案》实施以后,每天的产能限制执行情况,都要报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企业,不仅要在媒体上“曝光”,还会影响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等级。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潘一峰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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