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发生纠纷时 不宜透露身份
“某某法官,我有很紧急的情况与您沟通,我们在某某茶室见面吧?”“老同学,好久不见,今天想请你吃顿便饭。”
法官在八小时工作外接到同事、当事人、律师、同学的此类电话,应该怎么处理?因购物、停车、相邻关系等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和摩擦,应怎么处理?能否参与投资理财、借贷等经济活动?
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首份法官业外活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在家庭关系及其他人际关系方面,《指引》说:法官要在事业和家庭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既不能因为家庭耽误工作,也不能因为只顾工作而忽略家庭;法官因购物、停车、相邻关系等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和摩擦时,要秉持正直低调、真诚谦恭、与人为善态度消除摩擦。在解决纠纷过程中,不宜有意披露法官身份以谋求照顾或以势压人。
在投资理财上,法官可以进行正当的投资理财活动,可以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并自由交易。但上班期间不得炒股,也不可利用办案中知悉或掌握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谋取利益。
在休闲娱乐活动上,法官可以光顾酒吧、卡拉OK等正当营业的娱乐场所,但自费娱乐也要与消费能力和水平相适应。逢年过节偶尔与亲朋好友在家中自娱自乐地打牌、打麻将,但不能带有赌博性质,更不能出入以赌博为业的营业场所。
法官在刷微博、写微信、发网帖时,要注意自己身份和工作性质,虽可以表达自己工作、生活状态和心情,但披露自己工作细节、内容尤其是办案秘密、当事人隐私是不适当甚至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