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起诉自媒体人葛甲双方在庭上展开激烈辩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9-24 06:48   

昨天上午9点,滨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阿里巴巴诉葛甲名誉权纠纷一案。

葛甲,河北人,现住北京,是互联网分析师、作家、网络舆情分析师,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体人。昨天,他身穿白衬衫、西装长裤,与代理律师一同出庭应诉,神情淡定。

原告阿里巴巴方面称,葛甲作为新闻网站、网络舆情分析师,自2012年7月起长期在其个人的新浪博客、腾讯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上撰写攻击原告的文章,数量多达70余篇。而且,文章中不乏一些侮辱性语言和诽谤性言论,对原告的日常经营活动及公众社会评价都造成了负面影响。

原告律师提出,希望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行为,删除相关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万元。

对此,葛甲及其代理律师答辩称,葛甲发表文章仅仅是行使最基本的社会舆论权,表明个人观点与见解,既没有恶意破坏原告名誉的主观故意,也没有给原告的营业业绩造成损失,故不存在“侵犯名誉权”一说。

“语言犀利并不是诽谤的表现形式,只是我个人写作的一种习惯。”葛甲说,阿里巴巴作为世界级的知名企业,对社会各界的褒贬评论理应包容,“不能因为存在反对的声音,就扼杀民众的话语权。”

阿里方面当庭提交了一份“文章分析表”,上面详细列出了葛甲所写的文章名称、发布时间、阅读数以及侵权事实等要素,共20条。

其中有《阿里巴巴的文化只是遮羞布》、《淘宝扼杀创新以保卫数据》等标题以及“阿里巴巴的业务很虚,这是个用概念和噱头堆积起来的公司”、“淘宝网假货遍地,欺诈横行”等表述。

针对这份表格所列信息,葛甲逐一作了回应,称自己写的是说理性文章,有很多泛指,也运用了部分修辞手法,但都是基于事实的评论和陈述,不存在歪曲、夸大。

“我不是媒体人,不是做报道,我只是评论。”葛甲强调,原告对文章的理解有偏差。

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昨晚,阿里巴巴给媒体发来声明:

尊重判决 不存在和解

阿里巴巴起诉自媒体人葛甲一案,9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围绕葛甲的自媒体文章是否构成恶意诋毁等问题展开了激励辩论。被告人葛甲当庭承认所写文章很少涉及事实,声称99%都是评论性的,并不是“黑”阿里,而是一种“文学色彩”。

庭审后,阿里巴巴集团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尊重判决,不存在和解可能”。

阿里巴巴是在今年8月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正式起诉葛甲,要求其公开道歉,并索赔50万元的。

被告人葛甲系知名自媒体人,因长期在自媒体上发表批评阿里巴巴的文章,被一些网民称为职业“阿里黑”。原告阿里巴巴方面称,从2012年7月起,被告经常在网络上撰写文章对其进行攻击,文章数量达到了70余篇。

葛甲自媒体文章中的一些观点,包括“阿里是投机分子”、阿里是“哄着骗着把钱转到自己口袋里”等观点,在网上引起过不少对原告的非议。事实上,每当阿里巴巴具有重大意义的时间节点,比如启动上市等期间,葛甲的自媒体文章也从未缺席过。

对于阿里方面的控诉,葛甲及其辩护律师当庭表示,语言犀利只是写作方式,并直言自己所写自媒体文章99%都是评论,很少涉及事实,“具有一定的文学色彩是正常的”。

对此,原告阿里方面则认为,评论也必须基于事实基础,如果没有,也构成侵权。作为财经评论,不是小说创造,不能用文学写法来写的,被告方以文学创作为抗辩事由,在这个案子中不适用。

阿里巴巴集团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起诉葛甲旨在维护名誉权,守护企业的尊严,诉讼请求包括删除文章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不存在和解可能。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琳 通讯员 滨法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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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9点,滨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阿里巴巴诉葛甲名誉权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