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有一对小夫妻小高和小吴,开了家网店,之前一直在卖女装。去年,两人有了小孩,产后发福的小吴在网上买了一种泰国的Yanhee减肥药。吃过之后,她感觉效果不错。
两人就商量,不如转行卖减肥药。
通过网络,两人找到一位姓杨的供货商。杨某自称广西人,老婆是泰国的,代购很方便。有了货源,小高和小吴的网店去年5月开始,卖泰国代购的Yanhee减肥药和Dermcare减肥药。
生意是做起来了,但是小高和小吴没想到,这种“很有效”的减肥药是假的,他们的销售行为也涉嫌违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而小高和小吴自行销售的Yanhee减肥药和Dermcare减肥药并没有经过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3款第2项之规定,均按假药论处。
去年9月,警方将在家中的小高和小吴抓获,当场查扣没有销售的Yanhee减肥药和Dermcare减肥药共51种(5367颗,总售价约人民币14000元)。
在这些药品中,还检出了禁止添加的成分“盐酸西布曲明”,和须经批准才能添加的成分“呋塞米”。这些违禁成分,虽然会有明显的减肥效果,但长期服用对人体是有害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添加违禁成分,也按假药论处。
经查,去年5月初至9月23日,小高和小吴通过网店销售的减肥药金额达人民币250091元。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认为,高某和吴某以营利为目的而销售假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今天将两人依法提起了公诉。
小高和小吴,或将面临3-5年的牢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