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接受礼品、违规发放补贴、以考察名义公款旅游、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操办酒宴借机敛财等。
在这些点名道姓被处理的案例中,有些情节(如以考察名义公款旅游)受处分毫无争议,但有些比如给职工发福利、给孩子操办婚宴等案例,也有人表示困惑,甚至有人认为是不是过于严厉。
如何区分这些灰色地带,违纪的红线到底在哪儿?这些处分的依据又是什么?对此,昨天市纪委作出了一番解读。
吃多少钱算大吃大喝?
红线:公务接待标准不能超 会所、歌舞厅、洗浴按摩不能去
各级纪检部门通报的案件中,经常包含公款大吃大喝等案件。既然有公款接待,那么吃多少算大吃大喝,去哪里算高消费娱乐活动呢?
市纪委表示,有名目的公款支出,比如会议,吃饭都有标准,超过标准就算大吃大喝,没有名目的公款不管吃多吃少都算违规。公务工作不需要出入的敏感场所,比如KTV、歌舞厅等,则是查处高消费娱乐活动的重点。
对于公务接待、出差、开会等的标准,市里都有明确规定,譬如日前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以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什么样的福利和月饼不能发?
红线:动用其他开支用途的公款发福利就是违规
干部职工的个人福利是有严格规定的,包括财务管理和工会福利方面的要求,都有明文规定,只要是在明文规定的范围内的工资、福利,都是可以合理合法领取的。那么,什么样的福利、什么样的月饼是不能发放的呢?
市纪委表示,这要看资金来源。单位的钱都是有具体用途的,就要看拿什么用途的钱去发福利。如果这笔钱就是合法合规的给员工的福利,那你发了月饼可以,但如果这笔钱本来是科研经费,你挪点儿发了月饼就不行。
特别要说明的是,政府机关是财政拨款,部分事业单位和国企虽然有自己的营收,但单位性质是公家的,收入也是利用国企这个出发点获得的,不是个人创造的,跟民营企业不一样,不能随意开支。
所以,即便是事业单位和国企的营收收入,都是分项目的,每一笔哪儿来的,本来应该用于什么地方都有规范,如果违规发放这些,肯定要受处分。
怎样算是大操大办婚宴?
红线:领导办婚宴 主要看参加者身份和收礼金额
近些年来,一些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由于为子女大操大办婚宴而被处分的新闻层出不穷。怎么样的婚宴,算得上是“大操大办”、“讲排场”呢?
市纪委表示,领导干部为子女办婚宴,和普通人不一样,“比如你领导办这类宴请,你去可能因为交情,但也有人可能是因为他是领导,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借机敛财可能。”
实践中,对于婚宴大操大办的举报和办理,并不是机械地规定多少桌以上算大操大办,查办主要看影响,“你有10桌,只有一桌是亲属,收礼金大部分都是利用职务之便来的,便有问题”,处理起来则要看收礼数额、参加者身份、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处分的依据是什么?
市纪委表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处分依据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也综合考虑情节、金额、本人态度等。
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会经过一个严谨细致的调查过程,最后形成一份详尽的案卷,但对外公布的通报往往行文较为简单,只包括事由和处分结果,并不包含办案中的很多具体情况。这也是部分案件会给人造成“金额大是警告,金额小反而严重警告”这样的疑惑的原因所在。
9月5日前进行全市专项督查
督查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室
昨起,杭州将对全市13个区、县(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成立5个督查组,由市纪委常委和派驻(出)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兵分五路,同时进行。
为了突出督查实效,还要下查一级,现场随机选择1个乡镇(街道)和1个区、县(市)直部门开展延伸检查。整个督查工作到9月5日结束。
市作风办工作人员表示,这次专项督查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督查组长实行一次一授权,督查带回来的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室办理。
督查重点要围绕“两个责任”展开,即各地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地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否履行到位等情况开展。
具体内容包括贯彻落实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省纪委有关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精神,以及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工作要求,特别是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礼券、公款收送节礼、公款请吃、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庆喜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公务活动奢侈浪费等突出问题的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