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建松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4年1月,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经该村“三委”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未按有关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违规给该村225名党员、村民代表每人发放现金500元,共计112500元。萧山区衙前镇纪委决定给予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党委书记、经联社董事长项建松党内警告处分。
8、华明江、华衡阳违规发放纪念品等问题。
2013年“七一”前后,萧山区进化镇华家垫村以党员活动名义,给该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发放空调被一床,共计24750元。2013年6月,华家垫村村委会主任华衡阳接受与该村有关联的某企业邀请,和村“三委”其他5名成员以考察为名外出旅游,费用共计36903元。萧山区进化镇纪委决定给予萧山区进化镇华家垫村党总支书记华明江、村委会主任华衡阳党内警告处分。
9、沈琴芳、金国祥、沈文俊等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
2014年6月26日中午,余杭区畜牧兽医局防疫指导科科长沈琴芳、副主任科员孟祥军、驾驶员傅彩浓,余杭区畜牧兽医局瓶窑动物防疫检疫站站长金国祥、科员沈文俊及瓶窑镇农办畜牧专管员高建华等6人在完成检查工作后,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瓶窑某养殖场场主的宴请,中餐共消费380元。余杭区农业局党委决定给予沈琴芳党内警告处分;余杭区农业局决定给予金国祥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沈文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孟祥军告诫6个月处理,给予傅彩浓批评教育处理。瓶窑镇决定给予高建华告诫6个月处理。
10、李松群操办酒宴借机敛财问题。
2014年1月18日,桐庐县木材检查总站分水检查站木检员李松群借新房落成操办酒宴,收取礼金16100元。桐庐县林业局党委决定给予李松群党内警告处分。
11、季洪喜违规购买、发放挂历和慰问品问题。
2014年春节,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经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违规购买发放挂历150本、电热水瓶150只,共计金额48650元。建德市梅城镇纪委决定给予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党总支书记季洪喜党内警告处分。
12、陈根秋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4年1月底,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2013年7-8月抗高温加班和2013年10月抗击“菲特”台风名义,给31名职工每人发放6000元加班费,共计金额186000元。临安市规划建设局党委决定给予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党支部委员陈根秋党内警告处分。
13、王炳清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春节和端午节期间,临安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先后3次向全体职工发放水果、粽子,共计金额25850元。临安市卫生局党委决定给予临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临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党支部书记王炳清党内警告处分。
目前,“中秋”、“国庆”将至,杭州市委通报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认真抓好《中共杭州市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的贯彻落实。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地区和单位,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