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首例“常回家看看”赡养纠纷调解结案,儿子每半年至少看望父母一次
70后80后,你留意过父母那一瞬间的蹙眉吗? 父母都有一颗不老心,我们还能为他们做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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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不到一个月就是中秋节了。你有“回家看看”的打算吗?
今年5月,江干法院受理了一起老人告儿子要求支付抚养费、并且定期回家探视的赡养纠纷,本报5月23日B2版对此进行报道。日前,这起杭城首例“常回家看看”赡养纠纷案件,在江干法院笕桥法庭的努力下,最终以调解结案。这起案件引起很多人唏嘘,也许并非个案结果,而是这一永恒的话题:亲情与养老。
子女与父母达成调解
半年回家探望一次
66岁的陈大伯和62岁的余大妈都是淳安人,他们养育了三个孩子。
虽然当时老夫妻俩起诉的是三个子女,但老人实际上要告的是住在城里的大儿子,他们认为住在乡下的老二和老三都承担了抚养义务。经过公开庭审后,承办法官也意识到,矛盾主要集中在父母与长子之间。同时,考虑到到如果简单下判,本来尚存维系的亲情便成了冷冰冰的判决,不利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也给子女心中蒙上了一层沉重的暗影。因此,法官好几次打电话给老大询问情况。
随着谈话的深入,老大同意法官的建议,表示今后要尽量克服自身困难,多抽些时间和精力照顾年迈多病的父母。
经过悉心调解,三位子女终于与父母达成调解:依法每人每月负担父母500元赡养费,父母此前的医疗费等,大儿子承担10000元,剩下1.3万余元由小儿子和女儿各半承担,三子女每半年至少到父母住处看望一次。签下调解书,二老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除了按期付赡养费
我们还能为爸妈做些啥?
正如李安执导的电影《饮食男女》中的台词所言:“其实一家人住在一个屋檐下,照样可以各过各的日子,可是从心理产生的那种顾忌,才是一个家之所以为家的意义。”
法官感叹说,这份顾忌,对于老人,就是自觉的孝心。
而对于子女,生死大限的感悟不必非得经历生死,在普通的日子里,依然可以感受到人生短暂带来的幻灭感,莫等到“亲不待”时,才体会到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的真意。
在物质逐渐富足的年代里,除了按期给爸妈生活费,我们还能为爸妈做些什么?
尤其是那些刚刚退休、行动自如,尚不需要子女贴身照应的“低龄老人”。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子女为事业打拼离家很远,平日与父母团聚并不多。
这些天,微信朋友圈里,好几位同事说的事情让我感动。
一位程序员女婿,给丈母娘装上了微信,手把手教她怎么用,丈母娘觉得与年轻人更近了,与社会脱节得不那么远;
一位退休妈妈,终于学会用QQ视频发起聊天,她兴奋得赶紧添加各种亲朋好友:“我是你姑妈”、“我是你二姨”……
老人们,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仍然是心与心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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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父母去出游,别有一番情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