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提高了高温费标准,记者调查发现
多半人能拿到,快递哥不知有高温费
与去年的连续高温日比起来,今夏杭城的气温要温和多了。不过,根据杭州气象部门的统计,7月份的高温日也达到了12天。
这周开始,杭城更是热力全开,只要在路上稍走一会儿,汗水马上席卷而来,包围全身。很难想象,那些在烈日下工作或在闷热环境下作业的人们,是如何挺过大汗淋漓的一天的。
今年,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从原来的最高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了225元,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对此,我们做了个小调查,随机采访杭城20名户外劳动者,包括环卫工人、送水工、快递员、停车收费员、建筑工人和车间工人等,其中,13人说领到了高温费,4人说没有,3人表示“不知道”有高温费。
调查 》 》 》
朝晖、教工路环卫工人
高温费有人拿到200元,有人拿到225元
57岁的周大伯当环卫工已有14个年头了,目前他主要负责长板巷部分路段以及老德胜桥的清扫工作。记者遇到他时,他正在清扫道路上的落叶。
一听记者问高温费,周大伯笑得很开心,“有,200块钱,可以拿4个月。”他说前几天刚刚拿到这个月的高温费。
“这几年都挺好的,按时发。”周大伯说,以前高温费也有发,但断断续续的,一般是60元左右,最近几年才慢慢多起来。
清扫教工路部分路段的吴大姐是这一带路面的清扫班班长,这个月她一共拿到了250元高温费,其中25元是补发上个月的,也就是说,吴大姐这个月的高温费是225元,““今年的高温费涨了,去年还是200块钱。”
拱墅区夹城巷停车收费员
普遍有200元高温费,还领到了防暑药品
一到大热天,停车收费员都是一身标配:黑色斜挎小包、POS机,头戴一顶大草帽或白色遮阳帽。在拱墅区夹城巷附近负责收费的小陈就是这身打扮。
“我刚做停车收费员才2个月,正好是规定要发高温费的日子。”
小陈6月份才刚上班,不久就收到了200元高温费。他说公司规定,每年6月、7月、8月、9月都要准时发放高温费。
同样在这个收费点的另一名停车收费员告诉记者,他干了好多年了,高温费一直都是200元,没有变过。
小陈还听同事说过,去年区停车中心发过冷饮票,“今年倒还没听人提起过。”小陈很期待。
余杭某工厂车间工人
高温费比去年涨了50块钱,可以拿3个月
在余杭凤都工业区的几家工厂里,一个个大车间里,工人们都干得热火朝天。
走进工厂车间,虽然里面比较闷热,但几乎每台机器旁边都配置了一台大功率的电风扇,吹得“呼呼”作响。“我们高温费有200块钱,比去年多了50块钱。”某金属制品公司负责剪板机工作的小程说。
小程还说,车间里通风挺好的,还有冰箱。“中午吃饭的食堂有空调,有时候老板还会发棒冰。”
虽然有风扇,但干活的工人们还是个个满头大汗。小程说,车间温度一般保持在30℃左右,但是由于机器的运转功率大,周围温度明显比车间内平均气温高出3-4℃。
工人小王是负责操作大机器的,他的高温费就要比别人高一些,有250元,比去年涨了50元。这样的高温费能领几个月?“听说余杭地区都统一发7、8、9这三个月。”小王说。
余杭塘路送水工
不知道有高温费,还不如多送几桶水实在
老王在杭州余杭塘路的一个送水站工作,他也是这个站里唯一的送水工。记者见到他时,他刚送了一趟水回来。
“高温费是什么东西?”老王喝了几口水,气喘吁吁地问。听记者解释后,老王摇了摇头说,“没有高温费的,我们的工资按桶算的。还是多跑几趟,多送出几桶水赚钱更实在。”
送水站的老板娘说,老王是站里自己雇的送水工,“公司没给我们补贴,给不给高温费全看我们自己。”
老板娘表示,因为老王做事勤快,人也老实,她打算在最热的这两个月,给他发100块钱的高温费。但老板娘也有担忧,“送水工都是临时雇来的,就怕做了半个月,刚给他发了高温费,他就不做了。”
某快递公司快递员
从来没有高温费,路上也不会做防晒措施
听到“高温费”三个字,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们都露出了诧异的神色,“我们从来都没有高温费的。”
快递员小沈和小杨每天骑着电动三轮车挨家挨户送快递,这两天下班后,衣服都已经湿透了好几遍。
脸被晒得黝黑的小杨说,“我才做没几个月,已经快吃不消了,天气这样热,公司也没发防暑的东西,毛巾和水都是我自己买的。”
同时,记者注意到,小沈和小杨也没有做任何的防晒措施。“戴帽子路上风一吹就掉啦,一点都不方便。”
“从来没听同行说过有发高温费的,我们也就认为是没有的。”不过小杨说,他以前做物流工作的时候,搬运的是大件物品,就有100元高温费。
解读 》 》 》
浙江今年高温费标准
提高了
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调整后的企业高温津贴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然而,要获得高温津贴有一个前提条件: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 “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并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高温费和清凉饮料费
是个啥概念?
很多人搞不清楚高温费和清凉饮料费是个啥概念?不少企业单位将两者混为一谈,而且还称,这不是强制的,所以很多辛辛苦苦在高温下作业的人们,有的拿到几十元的饮料费就很满足了,有的甚至连这几十元也拿不到。
记者昨天特别征询了相关部门对于这两者的解释。
法律意义上的高温津贴和很多职工拿到的清凉饮料费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而清凉饮料费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
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办法》第十七条提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从那以后,高温费就依照该《办法》执行。
“浙江大多地方还将高温费称为‘清凉饮料费’,今年这次《通知》发布,就是把两个概念做了统一,以后就叫‘高温津贴’。”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负责人说,“概念得到了更明晰的规定,并提高了相应的标准,具有强制性。”
没拿到高温费的
可投诉反映
如果你对“高温津贴”有疑问,或符合高温津贴条件而企业未发放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我们接到劳动者投诉后,会去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作出处理。”省劳动监察总队工作人员说,“尤其是室外作业的工人,也就是高温津贴的第一档具有强制性,后面两档是参考性。”
“去年高温费标准是200元,我们工会牵头,联合安监、卫生、劳动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了多家企业,发现不发放高温费的现象还是很严重的,尤其是建筑工地上的工人,普遍反映没有收到高温费。在检查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后,企业基本都补发了高温费。”
杭州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朱建维说,如果职工遇到高温费问题,可通过当地工会与企业沟通协商,或代职工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