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温作业中暑 也算工伤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8-04 07:07   

余杭区人社局刚做了个统计,6-7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数量839件,平均每月发生400余起,超过历年平均水平。分析发现,工伤职工以制造业和建筑工地一线工人为主;事故类型,以机械伤害以及高处坠落居多。

究其原因,“罪魁祸首”是高温。

职工工作场所的室内或室外环境温度过高,是发生事故的重要诱因,高温环境容易让人烦躁、乏力甚至中暑,出现判断失误、操作失误,导致工伤事故频发。

因此,人社部门建议,用人单位高温期间要适当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并完善工伤预防措施。

如果工作时还是不小心中暑了,能算工伤吗?

可以,从2012年6月29日起实施的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劳动者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由于起病急,严重时可能危及患者生命。

人社部门规定,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不过,高温天一线职工中暑的很多,但真正去鉴定职业病、认定工伤的,却非常少。”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朱建维说,“职工在卫生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取得的诊断证明才是有效的,普通医院不行。而杭州市区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多,能诊断鉴定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只有浙大一院、红会医院、杭州市预防保健门诊部等几家。由于鉴定诊断手续较为繁琐,高温作业的职工中暑后如果没有产生严重后果,一般不会去工伤鉴定。如果发生了严重后果,或是因中暑晕眩导致摔伤骨折等情况,他们才会去做鉴定。”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通讯员 高海伟  编辑: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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