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发布消息—— 举报涉恐违法活动最高可奖20万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8-01 07:24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涉恐涉暴线索的,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昨天,浙江省公安机关发布公告,提出对举报涉恐涉暴线索的有功人员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为20万元。

如果大家身边有如下情况,都可以举报:

(一)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

(二)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

(三)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

(四)非法制造、买卖(提供)、储存(私藏)、运输、邮寄、持有与恐怖活动有关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五)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再就是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如果你发现上述情况,可向执勤民警、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

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有关我省的涉恐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此次公告还发布了相关奖励措施。属于一般违法案件的,给予500元至5000元奖励;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5000元至50000元奖励;举报公安机关通缉的恐怖活动犯罪在逃人员线索的,给予5000元至20000元奖励;举报人有特殊重大贡献或所举报的案件被列为全国大案要案的,最高可奖励20万元。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 陈永晟 吴亮辉 记者 柏建斌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