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下班就不用交停车费?这招行不通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6-28 07:15   

杭州下月启用停车未收费补缴措施

在规定时间仍未补缴有可能吃官司

收费员下班就不用交停车费?这招行不通了

记者昨天从市城管委停车监管中心获悉,从7月上旬开始,他们将对市区道路停车未收费系统作调整和升级,今后妄图“恶意逃费”的车主,将会被追缴停车费。

以前对逃费行为缺乏约束措施

从2008年“停车新政”后,我市主城区道路停车实行了“先停车后付费”的收费模式,从日常管理结合社会意见处置情况看,车主会因收费员繁忙时,如集中对几辆车进行收费管理,等不及而未付费驶离,或因收费员下班后无法交费,也有一些车主因为不愿支付停车费,趁收费员不注意的时候将车开走。

停车监管中心相关人士说,因为各种情形没有收回来的停车费,大概占了总停车费的三四成。

虽然停车管理部门有规定,上述情况下,车主事后应该前往城区停车收费服务中心补缴车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同时对于恶意逃费的车主也缺乏有效的约束措施。

不愿补缴停车费,今后将诉诸法律

为了方便车主补缴,市城管委停车监管中心对POS机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增加了缴费新渠道(方式),供车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缴。

同时,相应地对目前一些流程进行了完善,今后,当车辆开入道路公共停车位时,收费员将会用新型的POS机对其拍摄照片,要包括车牌号、车位编号。

当车子在驶出停车位时缴了费,收费员将删除POS机上的照片,不上传系统后台;车辆离开时,收费员未能及时收费或是车主故意逃费,收费员会把留存的照片上传系统,当车主下次将车辆停入道路泊位时,可以选择补缴,收费员输入车牌号码,系统就会显示上次未缴的停车费,也会请车主补缴;还有一种情形是车辆在停车收费员下班之后离开,收费员也会拍照取证,同样,当车主下次停车时也要补缴停车费,补缴计费时段为车辆驶入泊位到收费员下班的时间点。

通过增加补缴费新渠道、完善收费流程后,收费员会增加车辆拍照环节,以及现场口头告知、提示单、通知单提醒车主补缴等环节。通过提醒、通知单告知后,车主不补缴的,各区道路停车服务中心将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车主,在函告的规定时间内仍未补缴的,视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周友杰 记者 汪琦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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