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经济犯罪可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6-24 06:44   

今后市民如果有经济犯罪方面的报案可以直接去辖区派出所。

今年5月,省公安厅下发了《全省公安派出所办理经侦部门管辖经济犯罪案件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派出所全面接受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报案、控告、举报。

《规定》表明,派出所对辖区内经侦部门管辖的89种经济犯罪案件的报案、控告、举报,必须在第一时间接警,决不允许对群众推诿或拒绝,其中5类案件派出所可直接办理。

这5类案件是:依法立案侦办派出所辖区内持有、使用假币案;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恶意透支类信用卡诈骗案;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的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的挪用资金案。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玎 通讯员 徐佳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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