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沙物美超市搞名牌促销 卖的却是冒牌货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6-12 06:30   

“正品厂家折扣销售,限6月1日至10日”,看到大超市出现这样的广告,你一定会心动吧?但最近,下沙物美超市里这样的活动,却被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到销售的货品为假冒伪劣。

6月9日下午2点30分左右,下沙闻潮派出所民警王晓飞正在巡逻,突然下沙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给他发来一条消息:工商部门在下沙物美超市执法时遇到了阻碍,需要民警到现场协助。

同时,下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曹秋奇也收到了消息,工商部门在查处物美大超市假冒伪劣商品过程中,发现涉案物品价值巨大,可能构成刑事案件,需要经侦到现场了解情况。

两位民警立即在2点40分左右到达了超市的一楼。当时几名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与几个租在物美超市里的摊位营业员激烈地交涉着,很多市民在围观。

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称,他们在6月5日接到举报称,该超市在销售假冒伪劣耐克、阿迪、纽巴伦品牌鞋。根据举报人提供的鞋样,他们联系了耐克上海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了鉴定,确认了货品系假货。

当天工商人员前往对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球鞋的4家店铺查处,但4家店铺售货员均不配合,不让工作人员对球鞋、服装进行检验。

民警也拿起了店内库存球鞋查看,随机打开的2双耐克鞋和3双阿迪鞋,虽然包装蛮正规,但是一双耐克鞋明显可以看到鞋底胶水外露,而另一双阿迪球鞋侧面的喷漆十分不均匀,明显存在质量问题。

僵持到了下午4点左右,工商工作人员终于在民警的配合下,将4个店铺内的800余双“耐克”、“阿迪”、“纽巴伦”球鞋和500余件“大嘴猴”牌运动服进行了扣押。按照标价粗略计算,涉及金额达到10多万元。

据周边居民反映,这几家店是同一个老板所有,老板姓李,租用了物美超市的店铺,曾出现在门口,看到工商和公安人员,转身就走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相关规定,如果经过点验、估价,店铺内库存货物价值达到15万或者销售获利超过5万元,将追究店主的刑事责任。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玎 通讯员 吴文俊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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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品厂家折扣销售,限6月1日至10日”,看到大超市出现这样的广告,你一定会心动吧?但最近,下沙物美超市里这样的活动,却被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到销售的货品为假冒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