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樟树长长的枝干几乎探入居民阳台。
歪脖子香樟斜斜地侧在路边。
为了让高大的垃圾车能够顺利经过,物业公司在歪脖子香樟旁装了地锁。
左岸花园52幢围墙外,陈家桥河边小道,有三棵看起来很“美”的香樟树。它们伸出一条条长长的枝干,从小道的一旁,越过围墙探入二三楼的居民阳台里。有些枝干已相当粗壮,跟人的大腿差不多粗。
还有一棵歪脖子香樟,斜斜地侧在路边。三米多宽的道路一侧停了一排车,稍微高大一些的车辆,如果要从这棵香樟树下过,那是必定要撞头的。
“这些树近年来都未修剪过,已影响车辆的通行,那些伸到居民窗户的树枝,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比方说小偷可以通过它爬进去,下面停满了车,碰到大风,树枝掉下来,也很危险。”杭州振杰物业左岸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徐宽平担忧地说。
挡了垃圾车的道 私家车主也不开心
左岸花园所在的永庆路社区分管城管的陆小明说:“以前车还没有这么多,加上丽水路到这里是断头路,很多居民为了方便,都会停在大马路上,这条小路是不大有人停车的,进出没那么难受。现在车辆逐步增多,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目前,已建成10年的左岸花园进入了二次装修的高峰期。建筑垃圾仍暂时放在陈家桥河边小道的最里面。为了让高大的垃圾车能够顺利经过,物业公司在歪脖子香樟旁装了地锁,特意空出两个车位来,但小区本来车位就紧张,没地方停车的业主见锁就砸,意见很大。“锁已经装好几回了。”徐宽平无奈地表示。
由于上午这条小路相当拥挤,装建筑垃圾的车只能下午来清运。垃圾停留时间长,附近的业主也是怨声载道。
至少一次书面报告 不少于4次口头反映问题
徐宽平为了香樟树的事郁闷很久了。“至少写过一次书面材料,不少于四次口头跟社区反映问题。”3月27日,物业工作人员将一份工作联系单交到社区,希望社区尽快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予解决。
“我们也没办法了,因为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后,原先内部设计布局比较紧凑,垃圾清运点一直定不好,放到哪里居民都有意见。如果这边香樟树能够处理好,大的垃圾直运车可以开进来的话,我们也可以分散一些垃圾桶到这里,大家就不会投诉这么厉害。”振杰物业城西北片区经理陈文丽说。
接到联系单后,陆小明与拱墅区城管局绿化科联系,说好下周一就到现场看看如何处理,结果养护人员却没出现。时隔一月,5月3日,绿化科联系的养护单位与徐宽平联系了。徐说:“本来讲4日来,但下大雨,他们说5日天气好就来。”
随后,我联系上绿化科工作人员卞洪根,他表示之前一直没有来,主要是养护单位太忙了,他们也纯属帮忙性质。“我去现场看过了,这一排香樟有20多棵,树龄都在五六十年,大的胸径达到80厘米,小一点的也有50-60厘米,处理起来还是要小心的。”
经他了解,这批香樟都没有纳入市政的养护范围,至今是“无主”身份,也就是说一直都没人管。“前年我们发现这边都是杂草,没人养护,也将这块纳入了绿化改造范围。”
为什么会出现养护空白?卞洪根介绍,名城左岸花园楼盘征地时,这里都属于绿化带,是没有道路的。后来开发商建了小路,但连同一旁的绿化从来没有移交给市政。事实上这条小路也是小区在使用,停车位全部用于小区业主停车了。
区城管正为这批树报户口 但物业要想移树办不到
永庆路社区副书记何泓溪说:“这条车道不属于左岸花园,但事实是他们在使用停车,按谁使用谁负责的道理,应该你管起来。”但徐宽平感觉很迷茫:“就这么一段几百米的路,连着运河边,有三家养护单位在管。我们又不知道这些树是哪里管的,我们也不敢随便动啊。”
拱墅区城管局绿化科的卞洪根说:“考虑到这批香樟树树龄长,也是很珍贵的,我们已经上报市园文局,希望将它们纳入养护经费,由我们管起来。”最快下月这批香樟能有“主”了。
但他同时表示,那棵歪脖子香樟是不能锯也不便移的。“本来这条小路的地方就是绿化带,现在也并没有影响小车进出,所以这么大的香樟,我们是不同意锯掉的。而移栽这棵树的成本很高,所以还是不移为好。”
要是碰到台风天气,这几棵香樟会不会有安全隐患?卞洪根很肯定地表示,不会。至于伸到居民窗口的枝干,他们近日会去修剪。“这个地方修剪也挺麻烦,下面停满了车,还要物业和社区都协调好,把所有车都挪开,才能修剪。”
民情点评
不应成为葫芦案
记者 钱伟锋
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如果左岸花园附近20多棵香樟树能说话,它们一定迫切地想知道问题的答案。
追本溯源的话,五六十岁的香樟树总能找到源头,但不知是什么原因,香樟树被遗弃至今。
这20多棵香樟树成为了“孤儿”,不仅少人照顾,还到处惹人嫌。拱墅区绿化部门说,他们来看看也仅仅是帮忙性质。
城区绿化是美丽杭州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提升城区绿化水平和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本应相辅相成,在左岸花园却成了一对矛盾,归根到底,还在于职责不清。
如何确定城市绿化的养护责任,并不是一件说不清楚的“葫芦案”,《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对此早有规定。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城市绿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单位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养护管理;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附属绿地,由业主负责养护管理或由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约定实施养护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附属绿地,由其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管理。
上述规定以外的绿地、零星树木,以及养护管理责任不清或有争议的绿地、树木,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确定养护管理单位,并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绿化养护费用由市、区财政按照规定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