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的实施意见》网上听证
家禽屠宰净膛后应迅速冷却 主城区不设家禽集中屠宰厂
昨天,《杭州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实施听证,截止时间4月25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验收审核的家禽集中屠宰厂(点),从今年6月开始试运营,7月1日起正式实行家禽集中屠宰、杀白上市制度。
主城区不设家禽集中屠宰厂(点)
各县市原则不超过1个
我们所称的家禽集中屠宰厂(点),包括了机械化屠宰厂和规模养殖场自宰点。机械化屠宰厂主要以满足市场禽产品供应为目标,规模养殖场自宰点主要解决大规模养殖场品牌销售,满足市场对优质品牌家禽的需求。
征求意见稿提出,杭州市主城区不设家禽集中屠宰厂(点),各县市(含萧山区、余杭区)可以根据当地是否执行禁止活禽交易,以及家禽养殖、禽产品流通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设置,但原则上不能超过1个。
同时,只有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企业,才能根据养殖企业需要和当地动物检疫力量设置若干个养殖场家禽自宰点。
设置家禽集中屠宰厂(点)需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核心区域和缓冲地带,以及城镇中的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地,就是禁止安设家禽集中屠宰厂(点)的。
此外,家禽集中屠宰厂(点)中还要具备一些条件,比如说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肉品卫生检验人员,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屠宰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等等。
规模养殖场自宰点不得开展代宰服务
屠宰加工过程中,家禽集中屠宰厂(点)要制订并严格执行活禽进场、防疫、消毒和检验等制度。屠宰操作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屠宰净膛后家禽应迅速冷却,以冷鲜禽形式出场。病害家禽及产品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家禽集中屠宰厂(点)应当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如实记录其屠宰的家禽来源、产品流向、肉品卫生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家禽集中屠宰厂可自行采购活禽进行屠宰经营,家禽养殖户需要时应提供代宰服务;养殖场自宰点仅限屠宰本场养殖活禽,不得开展代宰服务。
杭州市政府将统一向社会公布供应主城区杀白禽的屠宰厂(点)名单,其中第一批将在6月下旬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