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铁建设,快速路网建设,房产项目开发,城市绿化……杭州正处于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阶段,这些工程建设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让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城市更加畅通、更加漂亮、更加幸福。但是,相比于美好的愿景,“分娩”前的现实“阵痛”总是无法避免:交通拥堵、扬尘、噪音等等,老百姓对此反映不少。
“阵痛”无法避免,并不意味着无法减少,减少“阵痛”最好的办法,就是文明施工。
近年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了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专项整治,去年一年,抽查巡查了4264次,签发各类限期整改、局部暂停施工整改单2747次,责令停工整改21次,提交行政处罚247次。结合各类专项和执法检查,市建委对于评价不合格的施工现场所属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不过,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和市民群众对城市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各类规范、标准陆续提出,都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建委组织专家对1997年发布实施的《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市法制办多次将草案征求意见,形成了最后提交审议的文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2月18日颁布。
4月1日,《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行。
市建委及各相关部门将依新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本市文明施工总体水平,缓解施工与保护生产、生活环境之间存在的矛盾,让老百姓的生活更美好,让城市建设更快速有序。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3日
明确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细化文明施工标准规范
市建委副主任裘新谷解读《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经修订的《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绿化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工程以及收储土地整理工程等均纳入管理范围,县(市、区)建设工程也纳入管理范围之内。
《规定》的实施,会给杭州建设工程带来哪些变化?老百姓的生活环境会不会受到影响?带着这些问题,昨天,记者采访了市建委副主任裘新谷,请他对《规定》作了详细解读。
问:《规定》在文明施工监管责任方面是否进行了明确?
答:由于本规定中涉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储备土地、绿化、临街建筑店面装修等都涉及文明施工内容,但又分属不同管理部门,因此《规定》第四条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和管理机构文明施工职责分别作了规定,同时第三十五条对行政执法权作了相应的规定。
同时,本规定还明确环保、公安、交通运输、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安全生产监督、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