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3月1日)起,全省首个内河港口管理办法——《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杭州市港口经营单位在进行港口建设和经营业务时,将有了更为明确的管理标准。
《办法》主要从岸线管理、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和安全管理四方面,根据杭州港实际对上位法的相关规定作了细化,并根据杭州港行业管理的实际需要新增了一些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相关的处罚依据。如危险品码头、客运码头、筒仓码头等专业性码头未按照规定对港口设施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