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被扣12分的人不少 回炉滋味不好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2-19 07:02   

    前一天喝了酒

    第二天开车被查到

    公交车司机陆师傅的遭遇在学习班里被很多人感慨。

    陆师傅前一天晚饭喝了几瓶啤酒,第二天睡醒去上班。当他驾驶公交车开到鼓楼附近时,与一辆私家车发生了刮擦事故,报保险,叫交警,一切都按照常规流程进行着。低头在事故处理书上签字时,交警闻到了陆师傅身上的酒味。一测,还真有酒精。

    对于陆师傅来说,事情并没有进学习班那么简单。因为这事,陆师傅丢了饭碗。公交公司的年终奖也没了,一来二去损失了好几万。最难受的是,A照被吊销,他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开营运车了。

    “因为前一天喝酒,第二天被查到,或者是第二天发生交通事故被处理的人为数不少。”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这11条,都是要扣12分的

    1、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

    2、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3、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4、机动车超速50%以上的;

    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6、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的;

    7、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8、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0、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杨吟 赵路 通讯员 李巍/文 尹炳炎/摄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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