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桐庐县公安局成立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这也是杭州市范围内首支打击环境犯罪的专职警种。
据悉,桐庐县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全面掌握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动态;制订预防、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对策;负责环境领域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参与区域性的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环保部门建立联动联勤执法工作机制,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管理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教育宣传工作。
去年6月18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标准。
去年7月,桐庐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动环保、工商部门成功查处分水镇一家电镀企业,并抓获2名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者,这是继“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实施以来,桐庐出现的首例因环境污染行为入刑的案件。
截至目前,桐庐县公安局共查处环境污染案件5起,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