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杭州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饮用水安全事件,杭州市卫生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五点要求。
1.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工作部署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辖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2.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重点针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水质卫生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3.各地要组织开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饮用水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和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情况。
定期召集专家研究、分析本区域内水质卫生状况,形成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现状评估报告。对二次供水单位要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卫生监督机构,需按规定配备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检测设备和装备。
4.进一步充实饮用水监督监测人员队伍,配备专职人员承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责任人。
5.各地要加强与环保、建设、林水、水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对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中发现的水质不合格及突发饮用水污染等事件,应按照法律法规及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妥善进行调查和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按要求和程序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