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能否全面禁放?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2-09 06:43   

今年春节,杭州执行“史上最严”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烟花燃放的天数只有4天,分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十五。

昨天,有4位参加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进一步提出建议:限放措施能否升级?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减少杭州空气污染。

“每年过年时,市区机动车数量减少,但市区空气污染的程度却不亚于平时,烟花爆竹是罪魁祸首。”政协委员徐骊骊说,香港在民俗方面不亚于内地,但是基于治安考虑,早在1967年香港就制定法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任何人非法藏有烟花或爆竹,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由此可见,传统风俗并非一成不变的铁律。

文艺界别政协委员杜正贤认为,春节期间高密度、大范围地燃放烟花爆竹,加大了文物建筑的安全隐患。可以用电子烟花鞭炮、喜庆音乐、时尚鲜花等替代烟花爆竹,让杭州成为祥和、健康、文明的城市。

目前,杭州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以下罚款;对拒不服从管理者,还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邀界别委员陈怀红进一步提出,应该加大对违规燃放的处罚力度,“不但要提高罚金额度,还可以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对违规燃放行为起到威慑作用。”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编辑:高婷婷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