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至23点杭州消防共接火警15起 一半以上是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引起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1-31 07:01   

请大家按规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发现违规可拨打110或12350举报

大浒东苑26幢某单元6楼阳台昨晚10点多着火 记者 韩丹 摄

昨天除夕,从早上6点到晚上11点,杭州消防共接到火警15起,其中有超过一半是由于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引起。

从引起火灾的着火点来看,低层楼顶和高层阳台大家一定要特别特别引起重视,这两个地方一些易燃的书、纸板、木板一定要及时清理干净。

昨天晚上6点多,西湖区转塘家园11幢某单元楼顶着火;8点多,拱墅区锦绣兰庭一户人家的15层阳台着火。所幸两起火灾都不大,被及时扑灭。晚上10点多,城北大浒东苑26幢某单元6楼阳台突然冒出浓烟,紧接着起了大火,还烧到了楼上。在此前,楼下有居民在放烟火,我在火灾现场看到,有位警察在维持秩序的同时,还拍摄了地面上的烟花壳。

这段时间,杭州天气干燥,一月份几乎没下过一场像样的雨,而且这两天气温也较高;同时今年烟花爆竹规定只能放四天,大家燃放更集中了。这两个因素都加大了今年的火灾隐患。

根据市政府《2014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今年春节期间销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杭州市区1月28日至2月6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初七),燃放时间为1月30日、31日,2月4日、14日(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十五)。

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在指定地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不要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坚决不违规燃放“开门炮”。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不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汪江军 赵洁 通讯员 陈福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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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在指定地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不要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坚决不违规燃放“开门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