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不放“开门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1-31 06:31   

杭州市公安局发公开信表示:违规单位和个人将被严肃查处

广大市民朋友们:

值此2014年春节来临之际,杭州市公安局全体民警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根据市政府《2014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今年春节期间杭州市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014年1月30日、31日,2月4日、14日(即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正月初一、初五、十五日)。其他时间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为确保2014年春节期间良好的烟花爆竹燃放、禁放秩序,体现杭州市民的良好素质,提醒您在春节期间要按照允许燃放的时间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倡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时间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不违规燃放“开门炮”。

公安机关将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面上巡查管理力度,对在禁放时间不听劝阻执意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市民若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拨打“110”举报,或向附近公安派出所报警。

祝全体市民过一个文明、吉祥、安康的新春佳节!

2014年1月30日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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