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今年过年放烟花只能放4天 初八初九一律禁放“开门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1-14 07:35   

杭州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确定了,只有4天:1月30日、31日,2月4日、14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正月初一、初五、十五)。

四天的燃放时间,契合传统习俗。除夕和初一,是辞旧迎新;初五是民间迎财神;十五是元宵佳节。

昨天,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2014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相比往年,今年放烟花的规定严格了不少。

礼花弹、拉炮、摔炮、砸炮统统不能卖

想放烟花,1月28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起可以到批准的零售点购买,一直到2月6日(正月初七)。

今年能买到的烟花,要比去年小一号,筒内径必须在30毫米以下,粗细和一个矿泉水瓶盖差不多。市区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直径大于30毫米)。

另外,严禁销售须专业燃放的烟花爆竹和禁止个人燃放的礼花弹、小礼花以及摩擦类、烟雾类产品;严禁销售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

大家买烟花爆竹时,注意看标签。今年售卖的烟花爆竹上必须粘贴批发公司的产品标签,包装上还必须标注产品级别、燃放类型、生产日期、保质期、燃放说明、含药量等。

小区里放烟花

要到集中燃放区域

《通知》里明确提出:春节期间,在市区各居住小区划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并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住保房管部门将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本区域集中燃放地点,并劝导业主至指定地点燃放,制订紧急疏散预案。

“开门炮”一律不准放

每年春节上班第一天,不少商家会放开门炮,希望新的一年里生意红红火火。

但根据今年的规定来看,开门炮是不能放了。因为允许燃放的时间只有4天,不包括2月7日(年初八)。因此,节后上班、店铺市场开门的那几天,城区一律禁放“开门炮”。

《通知》强调,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大型专业市场等,严禁组织燃放烟花爆竹。


九大区域禁放烟花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4.军事设施所在地;

5.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8.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9.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各区政府可根据本地消防设施分布情况和居民住宅情况,增设禁止燃放区域。

违反禁令怎么处罚?

如果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怎么处罚?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通知》里说,在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达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含)以上的日子,杭州将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

严禁零售单位擅自组织车辆自行提货

前天早上,金丽温高速上一车烟花爆竹起火爆炸,为烟花爆竹的运输、存储敲响了警钟。

杭州此次规定,零售点卖的烟花爆竹,只能在3家批发企业订货。同时严禁零售单位擅自组织车辆自行提货,由批发企业安排配送。

为确保安全,零售点必须设置专门的烟花爆竹贮存场所,住宅楼旁设置的零售点贮存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50箱。没有卖完的烟花爆竹,2月19日(农历正月二十)前由原批发经营单位回收集中保存,不得自行处置。

各区政府要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汪江军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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