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出台促进改革创新决定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12-31 06:32   

支持改革 鼓励创新 宽容失败 允许试错

“在改革创新的问题上,市委市政府态度非常明确,旗帜鲜明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以负责任的态度保护改革者,支持创业者。”

在上周五召开的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龚正说:“只要符合‘四个有利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就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就要坚决地破、坚决地改,当‘战士’不当‘绅士’,当实干家不做空谈家,多当‘运动员’,少当‘评论员’,不当‘太平官’,不做‘老好人’。”

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全社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昨天,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将于今天表决通过。这意味着杭州的改革创新,有了地方性法规的保障。

《决定(草案)》提到——

鼓励和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在封闭实验、风险可控下发挥改革创新的先行先试作用,对试点成熟的改革创新新经验向全市推广。

改革创新工作需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修改、废止之前先行先试的,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已授权市人民政府的,可以直接先行先试。

改革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规定程序决策、实施,并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不再追究有关个人的相关责任。

改革创新内容还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并作为单位考核、经费安排、个人职务晋升和奖励的依据之一。

各级机关应当将改革创新建议征集工作纳入人民建议征集制度。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汪江军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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