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萧山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这也是浙江省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经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表彰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一共80个,浙江仅两家单位获此称号。
近年来,萧山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审判管理改革,推行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实现审判质效双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法院。
萧山法院曾立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各1次,2007年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2008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近年来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等省级以上集体荣誉40余项。全院干警职工连续十余年保持违法违纪零记录。
2011年至今,萧山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84475件,各项主要办案指标持续位居全省前列;2012年,成为浙江省首家收、结案数突破三万件的法院;2013年,收案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法官人均结案数继续位居全省104家法院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