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也是公共交通为什么不能进公交专用道
昨天法庭当庭判决的哥败诉:公交专用道只是公交车专享,就是保证公交车优先
老话说,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现在的人青春期长,不过像张师傅这样,今年都50岁了还一根筋地跟一个部门一件事情杠上,也不多见。
从去年年底开始,出租车司机张师傅跟“公交专用道”杠上了。昨天,杭州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张师傅状告西湖交警大队的案子,张师傅一个人孤零零却又倔傲地坐在原告席上。这是他第七次同类案件的起诉,昨天当庭判决,依旧败诉。
为什么我的出租车
不能开进公交专用道
7个官司,都是一样的。以昨天的这个为例。
今年9月13日下午3点多,张师傅开着他的出租车在古墩路由南向北行驶到星艺街路口时,开进了公交专用道。
“我晓得我被拍了”,张师傅说。很快张师傅接到短信通知,罚款100元。
张师傅因此告了西湖区交警大队,昨天庭上他说了起诉的两个主要理由——
一是,现场的交通标志写着“公交专用车道”,而根据法律规范应该写“公交线路专用车道”。“既然交通部门没有按照法律规范写,那么我也不需要遵守这个规则”,张师傅说。
第二个是,他的出租车也算“公共交通车辆”,为什么不能驶入“公交专用车道”。
公交专用道只是公交车专享
就是保证公交车优先
张师傅没胜算。前面6次官司的屡战屡败已经很说明问题。
比如,“公交专用车道”说法规范的问题,法庭认为,交警部门在路口设置“公交专用车道”标志标线,其目的在于提醒、提示广大公众,该车道属于公交专用,非公交车辆不得驶入。“公交专用车道”标志标线不会让广大公众产生歧义。张师傅的这项主张不成立。
我们更关注的是出租车能不能进专用道?从大概念上讲,确实出租车也是公共交通,但是,公交专用道从设立之初,概念就很清晰,给“公交车”专用的,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警车、救护车等也能用。设立公交专用道就是为了保证公交车优先。
这是他表达怨气的方式
花50元诉讼费说说想说的话
庭审不过2小时,之后,我跟张师傅聊了蛮久。杭州人,开出租车已经19年,曾经还因为做了好事上过报纸——在一个炎热夏日交接班的时候,一个大人带伢儿在大太阳下面久久打不上车,张师傅帮了忙。
法庭上,张师傅表达也不错,没有请律师,一个人把庭审,庭辩,证据提交等程序走得煞煞灵清。聊久了, 他说,打官司就是心头有一口气。
最早“擅闯”公交车道,是去年12月,那次正好路边有人招手,他驶进公交专用道为载客,不久就收到罚款通知。
他去交警大队理论,交警太忙,用张师傅的说法是,没人答理,好不容易找到个能反映问题的人,对方说话也很呛(杭州话,大意是让人难以忍受)。“我们的哥现在赚点钱也辛苦的,碰到点问题就那么难沟通,难道管理者的服务就没瑕疵”,就这样,杠上了。
张师傅从此不搓麻将不打老K,开始研究法律。
就像公交专用道这个标识不够精确,张师傅找出来“交通法第25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交通标识”,标识牌错误,“说严格点,也是违法”。
“平时你们不听我说,现在我花50元诉讼费,在法庭能让我把想说的话统统说出来”。这就是张师傅的心里话。一个离异独自带着女儿生活,人到中年,经济条件不大好的杭州男人的想法。作为媒体,我们不鼓励这样的诉讼,但是为什么走到这一步,值得大家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