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各法院三年审理劳动争议案1.7万余起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12-12 07:07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临安召开了一场关于劳动争议的发布会。

市中院民五庭庭长李骏说,从2010年到今年9月,全市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已达17024件。

李庭长说,其实很多时候一些小的纠纷,其实可以通过其他既省时又省力的途径解决。昨天,市中院发布了《劳动争议化解程序指南》。哪些组织可以调解劳动纠纷,应该在什么时间内申请仲裁等问题,《指南》都进行了详细解释。

提醒: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劳动争议发生后、如需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向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在什么期间内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仲裁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哪些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处理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商报记者 张玎 通讯员 钟法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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