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万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12-02 06:46   

为了进一步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破解“办事难”的问题,日前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意见》主要涉及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分类简化审批两大方面,并明确了各个责任单位。

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中,首先提及的是立项阶段,要求简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环节。

具体为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仅审批项目建议书;采用购置形式的政府投资项目,不论投资额度大小,仅审批项目建议书;总投资4000万元以下,且不涉及征地拆迁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仅审批项目建议书;其他需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符合市级以上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的,在项目建议书审批阶段,以项目受理告知书代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张梦月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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