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古新河边散步的市民,不时会看到穿着制服的人员,开着银灰色的冲锋舟在河中巡逻。他们是拱墅区城管局米市巷执法中队的执法队员。
今年10月1日开始,新的《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条例对涉及河道的违法行为规定更加细化,相应的处罚力度也更大了。目标要求的提高,也对执法部门监管河道的方法和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水质的提高和沿河景观绿化增设,古新河最近几年成为市民群众喜爱的休闲场所。但与此不和谐的是即便明令禁止,仍时不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在河边钓鱼、网鱼甚至电鱼,对水生态资源构成了危害。
由于古新河河面较开阔,如果仅靠路面巡逻,队员一旦发现在河中央设置倒笼、排污管等违法行为后,在执法上比较有难度。米市巷街道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给城管执法中队配发1条冲锋舟,除了“战”时(抗台防汛)的应急备用,在河道监管过程中,也发挥了大作用。
现在,执法队员可以兵分水陆两路,对古新河沿岸不定时巡查,一经发现偷钓者,两路人马联动配合对钓鱼、捕鱼者进行劝诫,屡劝不改的没收捕鱼工具。有了冲锋舟,在拆除私设的鱼丝网、倒笼时的便利性也大大增强。通过几次整治后,古新河沿岸的捕钓现象已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