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1·1”纵火案昨天一审宣判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11-07 07:15   

“风向突变”确实存在

火灾调查报告中称,1月1日5时左右,火场发生“风向突变”,导致火势重新蔓延,这才导致进入火场内攻的三名消防战士牺牲。

而辩护律师开庭时则出示一份气象数据称,“1月1日5时没有出现西南风突然转为东北风的说法,也就不存在‘风向突变’的说法。”

法庭回应称,本案发生时值元旦低温季节,而火场过火面积超过12000平方米,火灾现场气候环境的复杂、多变已成必然,而辩护律师的说法证据不足。

辩护律师:李丽娟丧失求生欲望

宣判的全程,李丽娟表情平静,情绪没有像上次庭审时那样起伏,十多分钟里,她一言未发。

宣判一结束,她就被法警带出法庭。哐啷哐啷的铁链声,逐渐从法庭消失。

辩护律师则透露,在宣判前的一天,他在萧山看守所会见了李丽娟。

“她很后悔,觉得对不起三位牺牲的消防战士。我问她如果明天的判决结果不好,你要不要上诉?她说不要上诉。我作为辩护律师有义务告诉她,‘上诉是你的权利,你不应该放弃’,她就非常坚决地说,‘我不想上诉。’”

律师称,李丽娟一方面觉得是对自己的行为忏悔,另一方面是认为,即使上诉后改判为死缓,最终减刑后也至少服刑18年后才能出狱,出狱后就是70来岁了。“她觉得不想拖累家人,没有意义。”

“这确实让人觉得意外。我代理的其他刑事案件,当事人求生的欲望很大,而她已经丧失了求生的欲望。”律师最后说。

昨天宣判后,李丽娟并未明确表示是否要上诉。

一审判决后,李丽娟将有10天的期限考虑是否上诉。如果李丽娟不上诉,该案将由杭州中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钟法 记者 黄洪连 文+视频 记者 曾瑞阳 摄影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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