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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7%,即被称为老年型国家(城市)。杭州市1988年迈入老年型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11年。到2012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127.89万人,占总人口的18.26%;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19.9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63%。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老龄工作摆在关系社 会和谐、促进大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为目标,以“品质杭城、幸福养老”为主题,安排资金投入,制定政策措施, 老年人各项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党政主导、齐抓共管,谋划杭州老龄事业新发展
200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从全局上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2010年,市委书记黄坤明亲自领办市政协重点提案,促成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市领导多次到各地调研,召开现场推进会,制订出台《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年,制订了《杭州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杭州市养老设施布点规划(2011-2020年)》、《杭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规划》等,对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了统一布局和功能分类,确保养老设施发展用地,进一步强化规划引导。
创新理念、统筹城乡,实现养老医疗保障全覆盖
我市按照“城乡统筹、全民覆盖、一视同仁、分类享受”的原则,制订出台了《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在制度设计上打破了不同身份城乡居民在保障制度上的分割,建立了衔接、转换规则,使不同群体在不同保障制度间可有序流动。
近几年,全市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险从制度保障全覆盖向人员保障全覆盖迈进。2012年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1.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7%。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连续多次得到调整提高,除养老金外还可享受包含生活补贴、浮动物价补贴和节日慰问费在内的各类补贴。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制度,主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10元/月,五县市不低于100元/月。全面推进实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享受补贴人数达163049人,政府出资4642万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医疗保险补偿比例,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为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组织实施了每两年一次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并已启动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123万余份,建档率90%以上。社区卫生医疗机构高标准提供老年病人上门随访服务,60岁以上每年1次,70岁以上每半年1次,80岁以上每季度1次。加强高血压、糖尿病、老年痴呆症等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管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已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全市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96.15%、100%。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得到帮扶补助,仅2012年,帮扶18472人(次),发放补助金740.9万元。市老龄基金会牵头开展一年一度的向困难老年人“送温暖”活动,每年发放慰问金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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