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职工医疗互助和工会会员意外伤害保障办法近日出台。与以往相比,这次政策从保障范围、标准,以及受惠对象都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
调整后,杭州市总工会在医疗互助上推出新举措:
一、扩大医疗互助范围,把从原来的住院和规定病种自付部分扩大到普通门诊,即普通门诊个人自付医疗费在3000元及以上部分分段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
二、降低了缴费额度,即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缴费从每人50元/年的额度缴纳降为每人每月3元计一年36元的额度缴纳。
三、提高了医疗补助标准,由原来一个医疗互助期内最高补助13700元提高到14900元,增加了1200元。
四、实行优惠过渡期,即今年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可免费享受原医疗互助保障待遇,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完整的互助期,享受现规定的医疗补助待遇。
另外从即日起,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扩大了会员本人的保障范围:会员发生猝死,或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1个月内死亡,且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给付20000元身亡保障金;会员发生工伤事故死亡的给予补助6000元一次性慰问金,经认定伤残等级为一至二级的给予补助5000元慰问保障金,三级至四级的给予补助3000元慰问保障金,五至六级的给予补助1000元慰问保障金。
二、把保障对象从会员本人延伸到没有就业能力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即在杭意外身亡的、且符合相关规定,给予补助5000元身亡慰问保障金;在杭意外伤残的、且符合相关规定,首次抢救医疗费在20000元以上的,给予补助2000元伤残慰问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