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下午举行的杭州市企(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杭州今年完善了《杭州市企(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办法》。
今天起,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对象从会员本人拓展到无劳动能力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此外,职工医疗互助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补助标准、延长了互助时间。
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损失保障对象
延伸至职工配偶及子女
从今天起,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保障对象从会员本人延伸到没有就业能力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即在杭意外身亡的、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补助5000元身亡慰问保障金;在杭意外伤残的、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首次抢救医疗费在20000元以上的,给予补助2000元伤残慰问保障金。
此外,工会会员本人的保障范围也将扩大,会员发生猝死,或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一个月内死亡,且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给付20000元身亡保障金;会员发生工伤事故死亡的给予补助6000元一次性慰问金,经认定伤残等级为一至二级的给予补助5000元慰问保障金,三级至四级的给予补助3000元慰问保障金,五至六级的给予补助1000元慰问保障金。
医疗互助扩大至普通门诊
最高补助标准再增加1200元
此外,昨天市总工会也一并推出了职工医疗互助的四项新举措。
一是扩大医疗互助范围,把医疗补助从原来的住院和规定病种自负部分医疗费扩大到普通门诊,即普通门诊个人自负医疗费在3000元及以上部分分段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
二是降低了缴费额度,即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缴费从每人50元/年的额度缴纳降为每人每月3元计一年36元的额度缴纳;
三是提高了医疗补助标准,由原来一个医疗互助期内最高补助13700元提高到14900元,增加了1200元;
四是实行优惠过渡期,即今年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可免费享受原医疗互助保障待遇,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完整的互助期,享受现规定的医疗补助待遇。